【資安規定】113年9月1日起,啟用本校遠端桌面服務需另行申請
依據行政院資通安全處110 年3 月2 日院臺護字第1100165761號函相關規定辦理。
為遵循全校導入ISO27001,依相關程序書辦理。
本校使用遠端桌面方式存取連線和維護資通系統,採「原則禁止、例外允許」方式辦理:
自113年9月1日起禁止使用遠端桌面服務。
因特殊原因需使用遠端桌面連線服務, 應先填寫「
NDHU-I-C-04-01 網路服務連線申請單
」,經單位審核同意後辦理。
遠端桌面連線申請時間以不超過8小時為限。
NDHU-I-C-04-01 網路服務連線申請單下載位置:
連結
業務連絡人及電話:圖資處 網路組 黃金城:67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