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教育部114年02月臺教資通字第1132705044號來函辦理。
教育部發佈 「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」(1140206版本)及「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(1140206版本),即日起生效,請全校教職員參閱並遵循相關規定。
內容摘要-
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資料,另請隨時關注本校「資通安全網」及「個人資料保護專區」 。
圖書資訊處 網路管理組